
2013 年 2 月 1 日,李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一份 20 年期交保费的终身寿险,规定交费日为每年 1 月 31 日。保单生效后,李先生一直按时交纳保费。但 2020 年年初,李先生因工作繁忙忘记交纳保费,保险公司也未进行催缴。3 月 12 日,李先生感染肺炎身故,事后保单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。保险公司应给出的处理方式是( )。
A.因李先生未及时交纳保费,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,不承担赔偿责任
B.因保险合同效力已经中止,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
C.因保险合同依然有效,故保险公司应当给付保险金,但可从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中扣除当期保费
D.因李先生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交费,故保险公司可按照其违约程度适当减少赔偿金额
答案:C
解析:保险公司未催告的情况下,宽限期为60天,从应交未交保费之日起算,即从2020年1月31日起算,到3月12日在宽限期之内。宽限期保单有效,给付保险金额时需扣除欠交的续期保费,C选项正确。
以上就是“AFP每日一题—寿险合同条款”的介绍,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