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购销货物的税率均为13%,2019 年8 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:
①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1,000 万元
②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200 万元
③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5.65 万元
④购进货物,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金额为500 万元,增值税税额为65 万元;同时支付货物运费10.9 万元,款项均已支付,并取得运输发票
⑤将上年购进的2 万元货物用于职工福利,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0.26 万元,在购进当期已抵扣进项税
假设上期无留抵税额。则该商场2019 年8 月应缴增值税( )。
A.88.02万元 B.114.55万元 C.87.76万元 D.119.85万元
答案:A
解析:①销项税额=1,000×13%=130(万元),
②销项税额=200÷(1+13%)×13%=23.01(万元),
③销项税额=5.65÷(1+13%)×13%=0.65(万元),
④进项税额=65+10.9÷(1+9%)×9%=65.9(万元),
⑤将上年购进的2 万元货物用于职工福利,购进货物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0.26万元是不能作为进项抵扣的,应当从当期进项中转出,即冲减当期的进项税额,进项转出0.26 万元。所以,增值税应纳税额=销项税额-进项税额=130+23.01+0.65-(65.9-0.26)=88.02万元。
以上就是“CFP考试每日一题——增值税的计算(一般纳税人)”的介绍,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