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FP小课堂 | 信托理财产品的法律法规

发布时间:2022-02-28 09:04:00 文章作者:理财教育网

摘要:CFP理财知识小课堂更新啦!

上期的小课堂中我们学习到,信托理财产品是在“受人之托,代人理财”的宗旨下,受托人根据融资方的资金需求设立的特定用途的资金募集行为。然而,由于操作不规范和需求非理性化,“代人理财”纠纷事件时有发生,此类产品的风险性由此凸显。

为了规范信托产品的发展,中国银监会颁布了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,其中规定:

1. 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,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。

2.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期限不少于1年。

3. 信托公司对不同的信托计划,应当建立单独的会计账户,分别核算,分别管理。

4. 信托资金可进行组合运用,组合运用应有明确的运用范围和投资比例。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进行证券投资,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,事先制定投资比例和投资策略,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。

5. 信托公司可以运用债券、股权、财产权及其他可行方式运用信托资金。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,应当与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相一致。

除此之外,信托产品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一类,需要遵守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》的相关规定。

从以上法律法规可以看出,信托理财产品对投资者的要求相对较高,主要服务于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,理财师应清晰告知该类产品的投资门槛、投资风险等关键信息,切忌只看到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而忽略了可能遇到的风险,这样做只会让投资者面临本金亏损的窘境。

以上就是“CFP小课堂 | 信托理财产品的法律法规”的介绍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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